基本稿酬是一种出版社向作者支付出版其作品报酬的方式,即以每千字为单位选定一个标准乘以整部作品的千字数,另加一部分印数稿酬,作品重印时,只付印数稿酬,不再付基本稿酬。这种方式体现作品的经济价值的主要依据是作品字数的量。版税是另一种付酬方式,即图书定价乘以发行销售数再乘以一个版税率。这种方式体现作品的经济价值的主要依据是作品使用次数的量。虽然都是以一定的量为基础的,但是两种付酬方式所依据的量是不同类的量。
改革开放以前,我国出版社普遍实行的是基本稿酬的付酬方式。近几年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,逐渐开始实施版税付酬方式。
前些年,我国图书定价的计算方法基本是以印张(一个印张32面)为单位选择一个标准乘以该图书的总印张数,再加上插页、封面的价格构成一本书的定价。
为了适应这种计算定价模式,我们长期实行的付酬方式就是支付基本稿酬的方式,那么这本书的基本稿酬应是多少呢?我们也选择一个原创作品标准每千字35元,就是35元乘以224千字共计7840元。支付基本稿酬以创作字数的量为依据,从某种意义上说,确实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。
一切商品,包括图书,均以成本因素计算定价。那么在图书定价中最重要的、最活的成本因素是什么呢?就是图书的销售量,即使用作品的次数。以使用次数为侧重点的版税付酬方式,兼顾了效益,体现了公平。图书定价构成与使用次数相互联系,著作权人的报酬与使用次数相联系,这是市场经济运作在图书出版业中的必然结果。这才能使作者、出版社充分重视图书使用次数。这也显示出图书作为商品的基本特性,无限重复的使用。即出版社可以一次又一次的重印,作者可以从自己的作品中一次又一次的获得利益,以求获得最大利益。这从某一方面也为专业作者自己养活自己创造了条件。
今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版税是一种值得提倡的方法,但是基本稿酬方式也应保留。因为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一些学术著作的出版。由于某些学术著作印数少,作者投入精力大,出版社投资大,如果完全按成本定价,图书价格会太高,广大读者一时又承受不了,只能降低价格,适应读者的购买水平。出版社在亏损面前,支付报酬也会吝啬的。有了基本稿酬付酬方式,就可以保证作者的基本利益。
版税付酬方式是鼓励作者创作出高质量、高效益的好作品,在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,自己也能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。基本稿酬付酬方式是保证高、精、尖学术著作在印数少的情况下,作者也可以得到合理的收益。